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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於 2021-10-18
1.各組團直轄市及縣市政府(以下簡稱各縣市)各組各項目至多3隊為限。各校以一隊為限。
2.選手必須在報名截止日前一年內參加下列所辦理任一賽事,始得參加111年全中運。
110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(提供秩序冊證明或獎狀證明)
110全國運動會(提供秩序冊證明或獎狀證明)
110全國划船錦標賽(協會提供參賽證明或獎狀)
110全國衝刺賽(協會提供參賽證明或獎狀)
全國賽及衝刺賽的參賽證明,需要完成賽事,且請教練於比賽完後3個月內,完成申請並請已校為單位,若該學生已有獎狀不需另外申請參賽證明,謝謝。